2007年7月23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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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剑明被追授为“全国模范法官”
王友才

  本报讯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决定,追授魏剑明同志“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去年4月12日深夜,时任云和县法院院长的魏剑明在办公室加班时,由于劳累过度不幸因公殉职,年仅49岁(本报曾详细报道魏剑明同志的先进事迹)。
  最高人民法院称赞魏剑明同志是新时期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是法院领导干部的优秀楷模,号召全国法官把魏剑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生动教材,像魏剑明同志那样抓队伍、抓管理、抓改革、抓审判,像魏剑明同志那样学习、工作、慎独,努力做社会公平正义的有力践行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维护者。
  近年来,我省法院涌现出一大批“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优秀法官。2006年,最高法院授予3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我省湖州市南浔区法院贾建平法官榜上有名;今年上半年,最高法院仅授予2人“全国模范法官”称号,魏剑明就是其中一位。